1.《广州医科大学经费支出审批表》(附件12);
2.经项目负责人签名的劳务酬金印领表;
3.需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的提供事前审批批复材料(如学校OA人事处的劳务酬金事前审批表);
4.劳务酬金信息表(发放学生劳务酬金不需提供)(附件15);
5.《劳务酬金发放说明》(附件13);
6.其他佐证材料,例如:
(1)讲座通知、会议通知、邀请函等证明材料或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说明材料。
(2)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聘请校内外人员开展项目研究相关工作的,提供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作量等证明材料或由项目负责人与校外劳务协作人员签订的相关协议,作为发放依据。
(3)科研绩效(包括包干制、预算制项目)发放请补充《绩效分配明细列表》,注明本次为第几次发放,由项目负责人签批;《绩效分配明细列表》请登录“广州医科大学科研信息管理系统”截图打印。
7.职称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